为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,以及实验室设备管理情况,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有序稳定开展,实验设备处定于4月30日-5月15日开展本学期期中实验室工作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检查安排
本次检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,学校检查为辅。各教学单位成立检查工作小组,组织开展本单位自查工作。学校成立检查组检查。
二、 检查内容
(一)实验室安全情况
按照安全生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的要求,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,抓好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的自查自纠工作落实。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、及时整改,并填写《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统计表》(见附件1)。
(二)实验室工作管理情况
按照学校实验室工作的条例,规范化管理实验室,请各学院、学部认真检查实验室管理情况,包括对实验室各类日志的填写记录规范情况;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;实验室设备管理情况(新建实验室设备使用情况)等。
(三)实验室对外开放情况
实验室在非教学安排授课时间使用均属于对外开放的一种,实验室对外开放期间需有原始材料记录,并保证记录材料完整。
三、其他事项
请各学院、学部将检查材料和自查总结(附件1和附件3)电子版和纸质版(签字盖章)于2024年5月10日17:00前反馈至实验设备处,完成自查工作,相关材料留档备查。
2024年5月13日-2024年5月15日实验设备处开始进行全校实验室工作检查。
实验设备处
2024年4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