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三联学院实验报告批阅规范(试行)

2021-11-16来源: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点击:196

为加强实验报告管理,规范实验报告批阅行为,培养学生严肃严谨的科学作风,促进学校教风与学风建设。根据《安徽三联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程》,结合学校实验教学工作实际,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实验报告的撰写规范

(一)实验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实验目的及原理、实验使用的主要设备(含软件系统)及要求、实验内容及流程、信息记录、数据处理、实验结论、指导教师批阅意见及评分等。

(二)实验报告用统一的实验报告册(纸)写,要求基本信息填写准确无误,内容实事求是,数据真实有效,分析全面具体,讨论力求深入;表述简练通顺,书写清楚整洁,图表科学规范;曲线要画在坐标纸上;作图要有工具,不得徒手画线。

(三)实验报告格式要求规范化,绘制曲线的坐标纸切忌大小不一,曲线必须注明坐标、量纲、比例等。数据计算须采用国际标准单位。

(四)实验结论的撰写:实验结论不是对实验结果的罗列,而是根据实验结果所作的一般性的判断、归纳、概括,表述要简练、准确、严谨、客观。

二、实验报告的批阅

(一)各实验项目教学结束后,实验教师必须对学生的实验现象、实验结果、记录数据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,作为实验报告评分的组成部分。实验报告应在一周内或下一实验项目开始前完成批阅,并及时向学生公布实验报告批阅成绩。

(二)实验报告一律采用红笔批阅,批阅时应认真检查实验数据和结果,给出批阅评语(90分以上需给出评语)和成绩。评语需有针对性,避免全班评语雷同和表述空泛。实验教师须在实验报告规定处签上姓名,第一次报告必须签教师全名,且字迹清晰可辨,后期可以只签姓氏。

(三)学生实验报告的批阅率应达到100%,实验成绩采用百分制。实验报告批阅结束后,实验教师应及时做好成绩的登记工作。

(四)实验报告中数据处理或数据记录与实际偏差较大,或书写不规范的,实验教师有义务要求学生重做或重写。

(五)实验教师批阅过程中,如发现有伪造数据或改动实验现象的,或发现只有实验报告,而无实验数据、现象登记的,或剽窃、抄袭他人实验结果的,实验预习、总结报告成绩均按零分计且取消重做资格。对情节严重的,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处理。

(六)因课程性质需要提交的电子版实验报告,需要有教师的批阅记录,并将电子版汇总后保存在光盘或U盘上,加贴封面保存。

(七)实验教师对每次实验报告均要进行严格的成绩评定和记录,并作为考核成绩的一部分。成绩评定要有评分依据或评分标准。

四、实验报告存档及要求

(一)实验教师应于结课后两周内,将实验报告(以班级为单位,按学生学号顺序)提交到课程归口教学单位。

(二)根据课程性质,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后,实验报告中含有电子类书籍(作品、成果)的,除按学校统一要求提交纸质版实验报告外,还需将电子类实验数据以光盘、U盘或硬盘等存储介质进行存储,作为实验报告的数据支撑材料存档。光盘、U盘或硬盘内一级目录为实验课程名称,二级目录为学生学号,三级目录为实验项目名称。并加上封面、实验报告成绩登记表、实验报告成绩评定依据。

(三)各教学单位对实验教师提交过来的实验报告进行检查和存档,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的依据之一。检查不合格的实验报告,应要求实验教师限期整改,直至合格方可存档,保管期限为四年。

五、附则

(一)各教学单位可参照本规范制定具体的适应本学科、本专业课程特点的实验报告批阅细则,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后实施。

(二)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施行,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