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物理实验课堂规范

2016-03-14来源:安徽三联学院   点击:8275

大学物理实验课堂规范

 

一、预习

   实验前必须撰写预习报告,并由实验老师签字确认。无预习报告者,不得参加本次实验。

   预习马虎、缺项(不符合预习要求)者,应酌情扣分。

二、考勤要求

1.迟到15分钟以上者,取消该次实验课资格。迟到15分钟以内者,由实验教师酌情予以扣分。

2. 有请假的学生,请假条必须现场或者提前提交给教师并认可,否则视为缺席。请假的学生必须补做实验,否则视为缺席。

3.学生只有在将实验仪器整理完毕并经教师检查、在记录本上签字后才可以离开实验室;否则,取消该次实验课成绩。

4.实验位置按老师安排的座位号就坐。实验过程中,请勿大声喧哗或者随意走动;有问题者,请举手向老师示意。未经老师许可而随意更换实验位置以及实验仪器者,取消本次实验课成绩。

三、评分要求

1.缺席三分之一及以上实验,或缺交三分之一及以上实验报告者,不得参加该门实验课程的考核,成绩以零分计。若上述情况确系请假所致,需经学院审   批,由指导教师安排补缺,方可参加考核。

2.缺席某次实验者,则该次实验成绩为0分。

3.如缺少某次实验报告,则该次实验成绩为0分。

5.凡抄袭他人实验报告,经教师发现,抄袭者和被抄袭者,本次实验均按0分处理。

6.每位学生准备2本实验报告,一本上交,一本预备,交替使用。实验完成后,一周之内上交实验报告(如遇特殊情况,以老师规定时间为准)。没有按规定时间上交实验报告的,实验报告成绩随迟交时间每周10分逐级递减。

7.凡冒充老师签名、篡改实验成绩者,本学期实验成绩即为不及格。

8.教师应以提问的方式检查学生预习情况,学生回答问题的情况以加分形式记入学生平时总成绩,满分为10分。教师尽量在一个学期内将提问面照顾到全体学生。